清朝不平等条约一览表:1、中英广州和约余保纯六百七十万两27-5-18412、中英南京条约耆英,伊布里二千一百万两29-8-18423、中英南京条约补充条款耆英22-7-18434、中英虎门条约耆英8-10-18435、中美望厦条约耆英3-7-18446、中法黄埔条约耆英24-10-18447、中俄瑗珲条约奕山六十万方公里28-5-18588、中俄天津条约桂良,花沙纳13-6-18589、中美天津
中国历史上的四大不公等条约是: 1、《中法北京条约》 是法国与清朝于1860年(咸丰十年)10月25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。该条约与《中英北京条约》和《中俄北京条约》构成了《北京条约》的主体。 条约原文: 第一款大法国钦差大臣于己未年五月进京换约,行至大沽,该处武弁拦阻前进,大清国大皇帝甚为悔惜。第二款大法国钦差大臣进京换约时,或于途次,或在京师,大清官员俱以相宜钦差之优礼接待,俾得任便称其职守